凤庆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邱小义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鸡蛋案》 查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08 05:35
作者: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信息来源: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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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对我局查处的《邱小义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鸡蛋案》查处结果予以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凤农(农产品)罚〔2024〕1号

行政处罚

当事人基本情况

当事人:邱小义,男,汉族,19**年**月**日,住所地: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东山村委会**组。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兽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鸡蛋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日期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6日

备注


附件:凤庆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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