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毕家伟户)
日期:2025-07-04 09:56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119次 字体:【

毕家伟户因保管不善,将凤地许字(2001)第11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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