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杨玉香户)
发布日期:2025-03-21 15:52 作者:罗杉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51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信息予以公告。

被继承人(遗赠人):杨玉香

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香灯街5号

不动产权证号:凤国用(99)字第2233号;凤房权证(1999)字第0125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由:沫红梅、墨红铭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登记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庆县滇红南路中段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