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雪山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2-18 05:29 作者:罗杉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13 字体:【

雪山镇人民政府(代理人:杨云娟)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雪山镇雪山街;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530921201300010号;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53092120130036;土地证:凤国用(2014)第18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5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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