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明安户)
发布日期:2025-02-12 16:00 作者:罗杉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28 字体:【

王明安户因保管不善,将凤集用(1997)字第01050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52月1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