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唐国臣户)
发布日期:2024-07-31 09:45 作者:罗国梁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34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信息予以公告。

被继承人(遗赠人):康国臣

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坐落于:北门街60号

不动产权证号:全宗号5、目录号17、卷(盒)号42、张(件)号389。

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由:李华英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登记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庆县滇红南路中段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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