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资料遗失申请(大寺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11-27 17:33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

大寺乡人民政府(代理人:陈庆宇)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大寺乡大寺街,土地证:凤国用(2010)字第168号登记资料遗失,根据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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