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权籍调查,李煜书户北面四至无法与相邻权利人(谭洪杰户)取得签字,相邻权利人不愿到场指界签字,现结合双方在东城社区签订的调解协议和地籍调查资料及实地权籍调查,将李煜书户四至公示如下。
北:1.本宗地墙外皮(J5771-J5772)止邻谭洪杰户;2.本宗地墙外皮(J5772-J5767)止邻李杰户;
东:本宗地墙外皮(J5767-J5769)止邻道路;
南:本宗地墙外皮(J5769-J5770)止邻本户自留地;
西:1本宗地墙外皮(J5770-J5771)止邻巷道。
从即日起15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宗地四至有异议请到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若逾期无异议,县自然资源局将以李煜书户现状现场调查为准登记。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