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赵淑贤户)
发布日期:2023-08-07 15:13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31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信息予以公告。

被继承人(遗赠人):赵淑贤

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坐落于:凤山镇文明社区凤山脚村民小组21号

不动产权证号:凤集用(2005)字第002号;房产所有证:No 003919

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由:杨志伟一人 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登记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庆县滇红南路中段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