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锋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金平办事处大河边社07号,土地证:凤集用(1997)字第180197号登记资料遗失,根据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