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资料遗失声明(李自荣户)
发布日期:2022-12-23 15:34 作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39 字体:【

李自荣、刘菊香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凤城步步高郡城15幢一单元601房,土地证:凤国用(2015)字第543号登记资料遗失,根据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