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政策性关闭矿山采矿许可证注销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1574号)文件等相关规定以及凤庆县人民政府相关批示,以非申请方式注销凤庆县凤山镇前锋村高家坡石场采矿许可证,现予以公告。
采矿权名称:凤庆县凤山镇前锋村高家坡石场;采矿许可证号:C5309212013057130129698;采矿权人:李从艳;有效期:2013-05-08至2018-05-08;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公告时间: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9日。如对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人:李金强
联系电话:0883-4215188
特此公告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