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资料遗失声明(李永芬户)
发布日期:2021-11-25 16:55 作者: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49 字体:【

  李永芬户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凤庆县凤山镇后山村桂花组,土地证:凤集用(97)字第110464号证书遗失,根据相关规定,现给予公告作废。

  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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