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采矿许可证正本遗失,现申请补领采矿许可证,经审查核实,采矿权人: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矿山名称:凤庆县勐佑镇高筑页岩红砖厂,法人代表:高寿祥,原采矿许可证号:C5309212010127120104321,有效期自2013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6日止。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采矿许可证遗失或损毁需要补领的,采矿权人持补领采矿许可证申请书到原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办采矿许可证。登记管理机关在其门户网站公告遗失声明满10个工作日后,补发新的采矿许可证,补发的采矿许可证登记内容应与原证一致,并应注明补领时间。”
县自然资源局拟按要求进行遗失声明公告,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1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凤庆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反映,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凤庆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