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杨刘琼户)
发布日期:2021-10-12 15:50 作者: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73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信息予以公告。

  被继承人(遗赠人):杨明才

  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坐落于:凤庆县雪山镇雪山街

  不动产权证号:凤集用(2013)第10号;雪镇字第2021012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由:杨刘琼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预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登记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庆县滇红南路中段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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