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继承登记公告(高国军、高家凤、高家琴户)
发布日期:2021-03-26 10:16 作者: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51 字体:【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继承信息予以公告。

  被继承人(遗赠人):张秀英

  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坐落于:凤山镇凤山脚60号

  不动产权证号:凤集用(99)字第2152号,建字第凤庆县2021000027号

  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不动产由:高国军,高家凤,高家琴继承。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预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登记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凤庆县滇红南路中段自然资源局一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公告单位: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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