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资料遗失声明(何金娜户)
发布日期:2020-08-21 11:05 作者: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53 字体:【

何金娜户因保管不善,将持有的凤国用(2011)字第456号土地使用证、房权证凤房权证凤山镇字第20110596号房屋所有权登记证遗失,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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