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金娜户因保管不善,将持有的凤国用(2011)字第456号土地使用证、房权证凤房权证凤山镇字第20110596号房屋所有权登记证遗失,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