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资料遗失声明(梅安柱户)
发布日期:2019-04-17 04:43 作者:自然资源局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2 字体:【

  梅安柱户因保管不善,将文明居委会攀枝花23号房产证明遗失,根据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作废。

  

   凤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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