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委政法委)
索引号
czj333/2022-00203
发布机构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19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58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凤庆县委领导、管理全县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机关是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稳定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格执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办理市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来,在市委政法委和凤庆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凤庆县委政法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八月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政法各项工作任务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三年来全县扫黑除恶线索成案率、打处团伙数、破获案件数、抓捕罪犯数、查处伞网数、黑财清底数等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21年4月,凤庆县委政法委被表彰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抓实队伍自身建设,全面完成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成立以县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实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高度重视中央督导组、省指导组反馈问题和省督导组验收核准和“回头看”督导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反馈问题得到有力整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各项任务目标落实到位。教育整顿以来,凤庆县委政法委和政法各单位先后开展3轮次自查事项填报,开展谈心谈话1228人次;建立完善机制制度72个,推出便民利民措施71条,提拔、轮岗、改任及进一步使用政法单位科级以上干部71人。通过教育整顿的开展,有力焕发提振了全县政法队伍精气神。

扎实推进平安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2021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综合满意率居全省第5,全市第1,创历年最高水平。一是加强基层平安创建。调整充实县委平安凤庆建设领导小组9个专项组,扎实开展平安、无毒、无赌和民主法治“四村联创”,全县共创建平安村(社区)187个、禁毒示范村11个、禁赌示范村2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个。强化示范引领,洛党镇和德村禁赌示范村,小湾镇三水村“红黑榜社会治理积分制”、雪山镇荒田村“小小诚信榜”诚信黑白名单等典型示范成效良好,和德村被确定为省级基层社会治理试点村。二是持续开展严打整治。以严厉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打零收戒、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进强边固防,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三是推进网格化管理。以党建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为抓手,推进全域治理的“六个一”(优化设置一组网覆盖、网格分布一张图展示、审核选好一个网格长、职责任务一抓到底、功能融合一应俱全、工作台账一个标准)县域社会管理建设。四是加快“智慧政法”建设。“雪亮工程”按市级下达的县级配套2203.7万元资金建设任务,整合平安城市、平安乡镇、城市违停抓拍等视频监控1348路1400余万元,采取“以租代建”方式新建一类摄像头588路、微卡70路、人脸识别50路、综治中心暨机房建设投资1100万元;完成“智慧安防小区”建设17个;通过以智能增效能,推动现代科技在社会治理上的深度。

坚决扛实第一责任,维护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和重点人员,扎实开展涉稳问题和矛盾隐患防范化解,服务保障全县工作大局。一是抓实安保维稳。县委主要领导亲自召开全县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会议,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解、“以案定补”“以案奖补”源头治理机制制度,对重点人员管控做到多个调解员紧盯一个对象的“N+1”模式,推动涉稳信访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妥善化解,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期间及各重要敏感节点的安保维稳任务。二是强化源头预防。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多元化解、“以案定补”“以案奖补”等机制制度,2021年来共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解矛盾纠纷739件,成功调解737件,调解成功率99.7%;共督办信访事项99件次,中央、省委信访联席办交办的12件重复信访案件和中央第十巡视组交办的12件信访案件已经省、市审核办结,群众信访秩序良好。三是服务保障大局。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妥善处置群体上访,服务保障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推进。持续巩固正三轮摩托车整治成效,组织开展创建“美丽县城”、“卫生县城”等集中专项整治;全力推动云凤高速公路建设致群众利益受损、大临铁路凤庆段遗留问题等矛盾隐患妥善处置;牵头开展的顺宁医院、赣企项目等企业破产重组和滇红集团解困工作依法有序推进,赣企项目通过重整计划,目前已引入新投资人进场建设。

压紧压实防控责任,持续有效巩固疫情防控成效。按照市级“四级缓冲区”部署,压实县级部门包保小区、乡镇网格化管理责任,组织政法干警和基层综治网格力量投身疫情防控一线,通过设置查缉卡点、网格化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等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全县共在出入县境通道和运输公司、乡镇设立22个疫情防控执勤卡点(其中市县级卡点6个、乡镇卡点15个、运输公司执勤点1个),日均投入执勤人员252名,24小时对出入县境的人员开展双向查缉。抓实重点人员管控,按“乡、村、组、户”四级网格压实网格责任,切实加强涉缅等境外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凤人员管理,做好疫情防控和网格问题的分类梳理、研究分析、办理处置、跟踪问效、及时反馈工作,确保重点人员管控到位。积极做好对口支援边境县工作,组建861人组成的援边应急队伍,组织100名民兵赶赴沧源县班老乡开展边境铁丝网建设支援任务。

抓实思想政治建设,有力锻造过硬凤庆政法队伍。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全县政法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贯彻落实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政法委派员列席政法单位民主生活会、政法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教育等机制制度,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政法工作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专题培训、“三会一课”等活动,持续掀起学习热潮。共组织开展县委主要领导和县级政法各单位“一把手”讲授专题党课6场次,开展政治轮训48场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43场次,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报告25场次,选树政法英模典型14人。县公安局作为全市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试点单位,完成“七部一中心”改革试点,目前已挂牌运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398.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79万元,占总收入的97.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9.1万元,占总收入的2.28%。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减少95.61万元,减少19.34%,主要原因为2020年有1名人员在职转退休,2021年基本收入(含人员经费)减少了35.01万元,因扫黑除恶工作进入常态化,相关的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所以项目经费较2020年减少了69.7万元,但2020年无其他收入,今年增加了县卫健局拨付我单位的支援沧源铁丝网建设工作经费9.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104.71万元,减少21.18%,主要原因为2020年有1名人员在职转退休,2021年基本收入(含人员经费)减少了35.01万元,因扫黑除恶工作进入常态化,相关的项目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所以项目经费较2020年减少了69.7万元。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9.1万元,增加100%,2021年增加的9.1万元其他收入主要是县卫健局拨付我单位的支援沧源铁丝网建设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42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6万元,占总支出的87.16%;项目支出54.09万元,占总支出的12.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9.41万元,减少5.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有1名人员在职转退休,2021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项目支出减少40.33万元,减少42.7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扫黑除恶工作步入常态化,专项经费较往年有所减少,二是财政经费较为紧张部分项目收入未能使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7.3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41万元,减少5.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2020年8月有1人在职转退休,今年在职人员减少1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部分为减少人员的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14%。人均公用经费支出3.7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09万元。与上年94.42万元对比减少40.33万元,减少42.72%的主要原因一是扫黑除恶工作步入常态化,专项经费较往年有所减少,二是财政经费较为紧张部分项目收入未能使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支出3.89万元用于项目工作开展中的日常支出,劳务费0.12万元,用常委部门工作经费支付常委单位的环境卫生清扫费用,差旅费0.83万元用于干部职工在综治维稳工作中产生的差旅费的支出,会议费0.12万元用于召开会议产生费用的支出,生活补助18.11万元用于网格员生活补助的支出,委托业务费26.5万元拨付政法各单位及各乡镇项目工作开展经费补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用于支付单位各项工作开展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3.52万元用于支付工作开展中的租车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4%。与上年476.17万元对比减少59.61万元,减少12.52,%,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在职转退休1人人员经费减少,二是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6%。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政法综治维稳业务、网格员生活经费补助、司法救助、法学会业务开展等项目开支。

2.公共安全(类)支出1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各类保险的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17.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1万元,支出决算为5.69万元,完成预算的80.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3万元,完成预算的92.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预算的45.2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公务接待较上年接待批次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62万元,下降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1万元,下降7.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1万元,下降58.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三公”经费开支下降,公务接待较上年接待批次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占84.8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占15.1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机关今年无因公出国(境)

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机关今年未购买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政法委机关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因开展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接待上级对口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机关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7万元,与上年53.85万元对比增加9.12万元,增加14.4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经费中包含上年结转的部分接待费、公务公车运行维护费和差旅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运维、通信、会议、培训等机关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凤庆县委员会政法委员

会资产总额100.4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89万元,固定资产70.5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9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79.9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9.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23万元,无偿划拨资产1项,账面原值2.9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0.41

24.89

70.56


33.88


36.68



4.9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39.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3%。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21601111

附件:中共凤庆县委政法委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