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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镇)
雪山镇2023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3-11-06 02:46 信息来源:雪山镇 浏览次数:16 字体:【

我镇民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扎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的新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提高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现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重点作如下简要概述:

一、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巩固夯实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攻坚成果

在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的背景下,把推进社会救助改革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坚持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本制度,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推广云南省社会救助平台的使用,密切关注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险较高的脱贫对象实施动态监测,有困难的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在家及在救助平台或一部手机办事通申请救助,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在平台上申请救助184户318人,其中:农村低保125户164人;农村特困供养6户8人;临时救助53户146人。

1、城乡低保。围绕兜底保障脱贫目标,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政策,确保脱贫兜底到位,全力抓好落实。一是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力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实现农村低保保障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2022年7月1日起,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原来的4920元/年/人提高至5520元/年/人,城市低保8280元/年/人提高至8784元/年/人。同时落实补助水平与物价上涨联动增长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标准, A类由原来的413元/人/月提高至460元/人/月,B类由原来273元/人/月提高至298元/人/月,C类由原来210元/人/月提高至225元/人/月。二是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截至6月30日,我镇共有农村低保1610户,2332人,共有城市低保24户26人。

2、特困供养。一是不断提高特困供养水平,2020年9月分散供养标准由原来人均732元/月提高到897元/月,集中供养标准由原来人均832元/月提高到997元/月;二是将符合条件的应养尽养,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进行清退,截至6月我镇共有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42户,149人(其中集中供养9户,11人)。

3、残疾人“两项”补贴。认真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截至6月,我镇共有 847 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基层民主及各类社会事业稳步推进

1、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是协助完成第七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所有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候选人联审工作。村委会换届结束后,及时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信息系统队伍管理更新录入工作,并做好村委会机构代码证系统换发工作;二是做好28名小乡干部及4名原村公所干部定额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共发放生活补助资金4.8万元。

2、稳步推进儿童福利事业。认真落实儿童福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应纳尽纳,不断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供养水平,2022年8月起,供养水平由原来1280元/月/人提高到1290元/月/人,我镇现共有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户9人。

3、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新要求,及时调整离婚登记程序,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离婚冷静期,遏制冲动离婚,有效降低离婚率。截至6月30日,共办理婚姻登记96对,其中:完成结婚登记62对,补办结婚登记15对;受理离婚登记24对,完成登记15对,补办离婚登记2对。

(五)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对照国家出台的优抚政策,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提高双拥工作水平;二是全面完成重点优抚对象全员普查工作及伤残军人残疾证换发工作;三是积极落实重点优抚对象政策待遇,及时做好各类优抚资金发放工作。全镇共有在乡退伍军人495人,其中烈属、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参战军人、带病回乡人员、60岁以上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等重点优抚对象238人。

二、本年度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残疾人动态更新不及时。不能及时掌握残疾人家庭情况,对其家人低保取消没有做到及时停发残疾人困难补贴;对残疾等级调整后没有及时调整相应的待遇享受。

2、退役军人优待证办理工作推进缓慢。主要原因是宣传力度不够,不能让退役军人了解优待证办理的政治意义,有不愿办、办了也没有的思想。

3、公墓建设推进缓慢。王家寨村迟迟无法完善各项手续;新平村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自2021年8月份完成镇级初验后,公墓附属设施建设就没有动工过,主要原因还是资金匮乏,施工方已不愿垫资动工。

(二)、主要困难

一是新平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推进困难。

二是民政人员业务能力不足,民政力量薄弱。

三是殡葬改革治理力度不够,火化区居民依然采用传统土葬方式处理逝者。

三、下步工作重点

1、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一是需加快推进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度,并完善合同签订、验收等后续相关手续,逐步引导群众进公墓安葬;二是加快启动王家寨示范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是做好除新平、王家寨村外其他11个村的公益性公墓选址工作,并做好相关报批手续。

2、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是加快推进雪山敬老院附属工程建设及消防备案、建设工作;二是尽快启动新平村居养老服务中心项目改造;三是做好除新民、王家寨、新化村外其他10个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选址工作。

3、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敬老院建成验收后,做好农村分散供养人员入住敬老院集中供养入户动员工作。

4、做好民政、残联、红十字会、退役军人事务等常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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