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新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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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hx/2023-00000
发布机构
凤庆县新华乡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9-19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新华乡 浏览次数:14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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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是处理全乡日常工作事务的机构,乡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档案、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纪委、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农业、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日常工作。通过各工作的实施来促进全乡的经济发展、增加全乡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全乡的社会稳定发展。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坚持抓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经济实力。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保持发展定力,全面落实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提升烤烟、核桃、粮食等传统优势产业,强化澳洲坚果、中药材、水产养殖等区域特色产业培育。2021年,种植烤烟14508亩,完成产量38200担,实现产值5757.1万元。依托“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实施核桃提质增效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2万亩,实现核桃产值4200多万元。林下产业蓬勃发展,种植魔芋、龙胆草、重楼、红花等6000余亩,实现产值1800万元,林下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做强畜牧产业,全乡大牲畜存栏1.34万头,生猪存栏3.29万头,山羊存栏2.6万只,家禽存栏约8.15万羽。水产养殖面积1500亩,实现产量712吨、产值800多万元。巩固提升粮食产业和其他产业,夏收作物总播种面积3.9万亩,大春农作物总面积7.2万亩,粮食产业稳步增长。

坚持抓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强发展后劲。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加速前期、加快在建、启动新建,建成和开工了一批事关新华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投资597.6万元完成新华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拆旧复垦土地24.29公顷(364.39亩);投资110万元完成沙帽村养殖小区建设;投资92万元完成砚田村人畜饮水工程;投资600万元完成86座烤房、12个烟电项目、30公里机耕道路、48公里抗旱管道、350亩新烟田建设项目;投资422.7万元实施紫微村大沟自然村和大村自然村、瓦屋村肖凤自然村道路硬化项目;完成133户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覆盖农户摸底工作,启动部分农户发电设备安装。全乡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

坚持抓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全面抓实“一平台、三机制”工作,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和监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2021年政府救助平台实名认证4298人,群众通过“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APP提出申请80件,办结80件,办结率100%。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集中大排查,精准识别,严格按照“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的要求开展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工作,年底有未消除风险的“三类人员”20户64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9户26人、边缘易致贫户3户9人、突发严重困难户8户29人。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95个,帮助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就地就业,有效增加贫困户收入。实施乡村人才行动计划,开展全脱产进校园培训8期93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349人。深入推进“万名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成果提升工作,年内完成新华村、美华村、紫微村、沙帽村、瓦屋村、砚田村规划编制工作,运用规划成果优化产业布局,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大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建成农村户厕347个、公厕3个,以群众投工投劳的方式建成农村污水处理氧化塘47个。

坚持抓疫情防控,着力维护群众生命安全。始终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大工作来抓,持之以恒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调整充实漾江码头卡点工作人员,27人合理轮班,实行双向查缉。持续做好境外、疫情高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工作,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进一步压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四级网格589个,实施网格化管理,严格管控高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对辖区内132名外籍人员实行动态监控。投资2万元在乡卫生院建成核酸检测临时采样点1个。有序推进疫苗接种工作,截至目前,累计接种第一剂15367针次、第二剂15115针次、第三剂4404针次。

坚持抓环境资源保护,着力提升生态质量。认真践行“两山”理论,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职责。严把项目审批关,强化环保准入管理,从源头上控制污染。依法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面完成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投资35万元完成敬老院周边生态环境修复工程。改变传统工作思路,发动干部群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在接漾线公路沿线栽种长春花5000株、黄金菊45000株,种植水冬瓜、竹子等2000余株。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改善乡村环境面貌。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提升生态质量。

坚持抓社会事业发展,着力保障民生需求。始终把改善民生放在首位,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务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强,文化教育阵地进一步拓展。通过惠农“一折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522.63万元,草原生态补贴38.46万元。稳步推进“两保”及地震巨灾保险收缴工作。全乡享受农村低保970户1648人,发放资金366.65万元;享受城市低保8人,发放资金2.91万元。组织就业培训6批次65人,申请就业扶持贷款17户340万元。农村分散特困供养103人,发放生活补助94万元。救助孤儿3人,发放资金3.84万元。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人,发放资金5.12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0.74万元。认真落实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奖励扶助对象123人,发放资金12.81万元。申请丧葬补助274份,发放丧葬费32.78万元。扎实做好国防动员、民兵整组工作,适龄青年兵役登记141人,输送高素质兵员10名,圆满完成2021年征兵工作任务。推进教育体制综合改革,适龄儿童100%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贯彻宗教工作基本方针,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全力抓好“菜篮子”工程,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

坚持抓综合治理,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乡、村、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监管执法,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对辖区内重点项目、重点领域、重点场所进行专项检查17次。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106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00余起。强化食药品安全监管,发放各类宣传画册2000余份。强化辖区内35个滑坡点监测力度,开展检查12次、地质灾害演练1次,年内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深化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禁毒防艾工作,依法打击整治各种违法犯罪和治安突出问题。加强宗教治理,严厉打击邪教组织。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命案防控排查力度,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全面推行四级网格化管理模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8起,处理信访23余起。

坚持抓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学习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为人民服务”意识,把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起来,把敢于担当负责的正能量进一步释放出来。坚决把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行动、体现在工作、彰显于业绩中。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一批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落地、困难问题解决,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4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切实做到简流程、优服务。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完善内控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开展普法知识宣传活动,切实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政府治理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机构5个:党政办公室;基层党建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新华彝族苗族乡财政所

3.事业单位6个:新华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林业草原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水务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新华彝族苗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收入合计363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7.04万元,占总收入的77.29%;其他收入824.98万元,占总收入的22.71%。

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合计较2020的4649.41万元减少1017.39万元,减少21.8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88.9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支出合计371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24万元,占总支出的50.37%;项目支出1845.46万元,占总支出的49.63%。

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支出合计较2020年的4024.59万元减少305.88万元,同比减少7.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其他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列支的基本支出减少1079.39万元,同时2021年度脱贫攻坚期间相关项目资金增加1357.9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3.24万元。与上年对比,较2020年的3124.74万元减少了1251.5万元,同比减少40.05%,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184.0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42.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0.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45.46万元。与上年对比,较2020年的899.85万元增加945.61万元,同比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脱贫攻坚期间相关项目资金增加1357.9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6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7%。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2020年的2100.35万元增加863.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上级下达脱贫攻坚期间相关项目资金增加。如凤财预发〔2021〕157号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化解脱贫攻坚项目债务(第二批、第三批)专项资金共计1392.9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8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11%。主要用于人大、党委、政府机关、纪委监察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主要用于文化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8.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退休人员以及遗属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对家庭及个人的补助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53.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计生站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41.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城乡环境卫生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农林水(类)支出52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62%。主要用于农技中心、林业站、水管站、村民委员会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34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7%。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92万元,支出决算为9.74万元,完成预算的42.5%。其中:2021年度我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出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预算的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的30.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01万元,下降17.08%。其中: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事件,故无法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6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07万元,下降68.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坚持厉行节约,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6万元,占62.24%;公务接待费支出3.68万元,占37.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度我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出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烤烟生产、项目建设等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村“两委”换届及我乡日常事务处理及推动全乡经济发展过程中执行相关公务活动时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伙食费等。。

国(境)外接待费: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8万元,较2020年的147.54万元减少101.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列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凤庆县新华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696.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518.33万元,固定资产910.36万元(原值),无形资产0.54万元(原值),保障性住房267.22万元(原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1.17万元,增加率24.6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45万元。出租房屋434平方米,账面原值136.4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3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事项。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2021年我单位项目绩效自评金额1845.46万元,共21个项目,覆盖率为100%。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845.46万元,支出1845.46万元,支出率100%。

(一)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严格按照预算法要求,做好预算编排、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年初项目预算合理安排项目实施,确保2021年度预算项目资金落实到位,为下年度的项目计划制定提供依据。一是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按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计划,完成比较及时。二是项目顺利实施,与工作目标任务相符,保证了年初部门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以文辅政、服务改革等方面精准发力,我乡各项工作推进有序、落实有力、行动有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年初预算,及时合理使用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绩效评价,落实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综合评价为优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本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中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白腊村味咱活动场所建设。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921032009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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