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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3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乡镇卫生院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凤庆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内设11个科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综合临床、护理部、药房、中医科、收费室、基本公共卫生办公室、医学影像科、医务科、医学检验科,共设置床位42张。大寺乡下辖11个村,共有11个村卫生室,分别为平河村卫生室、河顺村卫生室、双龙村卫生室、回龙村卫生室、大寺村卫生室、岔河村卫生室、清水村卫生室、马庄村卫生室、漭街村卫生室、德乐村卫生室、路山村卫生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推进及完善,力争年底考核创优。
2.在上级部门领导下,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贯彻执行相关政策。
3.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
4.加强医疗人才培养和特色岗位人才培训,引进新技术,做好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
5.继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业务技能,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卫生、纪律检查力度,加大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指标、药占比、合理用药、病历质量等考核力度。确保医疗护理质量安全,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6.各科室对照等级评审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各类资料,做好等级评审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继续加大对中医中药服务的宣传力度,提升乡村两级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对村卫生室的基本临床、基本公卫、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扶贫等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力争让11个村卫生室服务能力都能同步提升。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与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认真抓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在以后工作中,将“九不准”宣传栏及时更换,同时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九项准则》并按要求执行。
9.继续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定期组织人员开展消防、用电、大型设备安全使用等检查工作,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努力创建平安医院、和谐医院,确保全院生产安全。
10.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培养医务人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同病人及其家属沟通思想,避免因服务不周而引起的医患纠纷。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2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0人,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务总收入3,186,728.1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86,728.1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5,872.9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减少2人;2022年村医工资预算纳入基本支出生活补助预算,本年纳入项目收入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186,728.16元,其中:本年收入3,186,728.1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186,728.1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5,872.9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减少2人;2022年村医工资预算纳入基本支出生活补助预算,2023年纳入项目收入支出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单位预算总支出3,186,728.16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186,728.16元,其中:基本支出3,186,728.16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95,872.9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全额保障人员减少2人,2022年村医工资预算纳入基本支出生活补助预算,2023年纳入项目收入支出预算。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1,949.44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518,134.79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公用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9,552.56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569.37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及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35,522.00元,主要用于在编在岗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与上年相比均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4.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维修燃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及维修维护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卫生院属于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单位资产总额7,558,753.09元,其中,流动资产2,457,232.17元,固定资产5,073,493.2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8,027.6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250.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353.7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底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6100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