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司法局)
索引号
sfj33/2023-00001
发布机构
司法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0-06-22
凤庆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作者:司法局 浏览次数:11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1500000

  凤庆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凤庆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凤庆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检查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方面的有关工作。

  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制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初审和资格证书备案工作。负责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7、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制定本系统基本建设,经济社会事业及发展规划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审查、上报和实施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县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司法局设11个内设机构和政工办: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组、办公室、法治调研和督察股、戒毒工作指导股、社区矫正管理股(凤庆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凤庆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律师公证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政工办 (警务办)。下设13个司法所和13个法律服务所。根据凤办字〔2019〕50号《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 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凤庆县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内设机构由去年的7个(包括局机关综合办公室、基层股、社区矫正股、公律股、法治宣传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增加到今年的11个,包括政工办共增加了5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四届六次和县委十四届十七次全会以及省、市和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全面依法治县水平、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着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着力提升队伍“四化”建设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1、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一个统筹(统筹协调全县法治工作)、四大职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布局,切实做好讲政治、抓党建,防风险、促稳定,重统筹、厉法治,搞创新、强服务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凤庆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以法治示范创建工作为引领,全面提升依法治县工作水平

  (1)深化依法治县工作。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及各协调小组职能,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依法治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的协调,草拟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定期开展督查,确保依法治县工作系统化和科学化推进。

  (2)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和迎评方案,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有力开展。启动新一轮规划、调研编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

  (3)突出法治示范创建。对照建设指标体系,制定创建方案,全面对标补短,申报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动态管理。持续深化法治示范机关(单位)、乡镇、学校、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4)推进全民学法守法。巩固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化分行业、分层次、分类别的普法教育。创新普法方式,推进“法律七进”,落实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成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考试任务。深化法治宣传,重点开展好“12.4”宪法宣传日活动。对照“七五”普法标准,自查自纠,补齐短板,确保顺利通过“七五”普法验收。进一步加强“凤庆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利用。

  3、以法律服务乡村振兴为重点,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强化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优化服务举措,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大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的宣传和运用,积极服务乡村振兴。

  (2)提升法律服务质效。整合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库,完善便民举措,提升服务质量:一是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服务能力,做好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法律援助咨询全覆盖。进一步优化案件结构,加强部门协调,整合现有律师资源,解决“案件多律师少”的难题,着力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工作。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二是进一步扩大律师、公证法律服务面。进一步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不断探索法律服务新方式、新途径,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继续发展公职律师工作。拓展公证业务领域,积极开展服务公证业务。健全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和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运行和考核机制。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做好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帮助民营企业低成本、高效率解决涉企类纠纷。加强涉企案件法律援助力度,拓展公证业务范围,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4)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巩固脱贫成效;持续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提升农村依法治理水平,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

  4、以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为主线,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1)做好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主动联合相关职能单位开展访调、诉调对接,继承发扬“枫桥经验”。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强化特殊群体管控。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和宣传工作,下半年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我县社区矫正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入矫宣告、手机定位监管和微信核查、电子腕带。持续做好社区矫正重点对象和社区矫正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稳控工作。继续落实社区矫正每月矫情分析研判制度。加强和有关部门对接,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的日常帮扶管理工作,因外出就业、居住地变动等原因导致人户分离的,要落实“双列管”制度。推进远程帮教探视系统应用。

  (3)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深入摸排社区服刑、刑释人员中的涉黑涉恶人员及涉黑涉恶线索。加强对律师依法开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辩护代理的指导和监督,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5、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为抓手,全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指挥中心、各司法所远程探视系统建设,实现家门口探监;推进与司法所连线对接的视频会议系统建设。为办事群众提供最新的工作动态、最优的法律服务。

  6、以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为核心,全面提升队伍“四化”建设水平

  (1)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领全局干部职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武装、阵地管理、舆情管控和督查考核。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三会一课”和请示报告制度。局党组和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推进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综合能力。持续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制度,严防“四风”反弹。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继续加大对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的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执法能力,规范执法行为,重点解决系统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司法行政队伍在政风、警风、行风方面的大转变,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过硬、执行有力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3)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分批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政治培训、业务集训;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职教育等;进一步鲜明用人导向,健全干部职工正向激励机制。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管,强化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畅通投诉渠道,依法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全方位展示司法行政风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54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5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5.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25.55万元对比,增加0.08万元,基本持平,无大幅上升。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25.6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5.6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5.63万元(本级财力1,035.87万元,专项收入89.76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0.08万元,基本持平,无大幅上升。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25.6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2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变动增加;项目支出89.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一人,故司法业务保障经费相应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公共安全支出“204(类)—06(款)”922.4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司法业务支出、单位上缴工伤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87.21万元,主要反映养老保险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10(类)-11(款)”50.39万元,主要反映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65.6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35.87万元,项目支出89.76万元)。其中:工资及福利支出95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92万元,资本性支出3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6万元。2020年用于保障司法机关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1035.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15%。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司法业务办案支出和司法业务装备支出,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公证律师、法律服务等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县对下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96万元,较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632.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司法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86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次,共计接待92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司法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1万元,较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1,72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较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1,72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增加变化原因是上年度执法执勤用车维护费未单独做预算,而今年单独预算,故增加部分为执法执勤用车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4.3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纳入人员经费预算,故增加部分为行政人员交通补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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