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342401000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制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商标使用、广告宣传、物价、专利、盐业等市场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较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凤庆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监督管理,实施特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授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指导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合作交流。
18.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群团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有关推进凤庆跨越式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重要部署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管理各项职能职责,大力推动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充分发挥协会组织作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民营经济健康良好发展,进一步深化巩固改革成果,完善市场监管执法体制,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提升市场监管水平,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秩序安全、稳定。同时结合行业部门职责,认真落实行业扶贫和挂钩帮扶责任,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战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1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4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总收入合计13253102.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5.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同期减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同期减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3663839.74元。其中:基本支出12579969.84元,占总支出的92%,比上年同期增4%;项目支出1083869.90元,占总支出的8%,比上年同期减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同期增/减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79969.84元。比上年同期增4%,主要原因分析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年人均支出177182.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3869.90元。比上年同期减74%,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补助的项目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80494.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比上年同期减1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851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比上年同期减7%。主要用于工商行政管理及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人员工资及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13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比上年同期减1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及死亡人员家属抚恤金支出。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0353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比上年同期增28%。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人员支出及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73671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比上年同期增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7616.69元,完成预算的9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475.69元,完成预算的9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141.00元,完成预算的97.3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8139.31元,下降2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1524.31元,下降43.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385.00元,增长52.2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了车辆修理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475.69元,占65.52%;公务接待费支出68141.00元,占34.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减0%,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475.69元,比上年同期减43.95%。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减0%,购置车辆0辆,比上年同期减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475.69元,比上年同期减43.95%,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药品质量监管、市场秩序监管、产品质量监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8141.00元,比上年同期增52.25%。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814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比上年同期增52.25%,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督查工作、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检测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所以附表7无数据。
六、财政专户资金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未发生财政专户收支,所以附表08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6945.88元,比上年同期减408%,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只包含办公费等商品服务支出,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人员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商品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19800678.32元,其中,流动资产1762187.68元,固定资产17829890.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8600.5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70864.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80352.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73.73平方米,账面原值2088855.26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919910.26元;报废报损资产219项,账面原值669310.4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00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738.09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5193.00元,比上年同期增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19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未发生需着重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5.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4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