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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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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qxrlzyhshbzj/2024-00018
发布机构
县人社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13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县人社局  浏览次数:21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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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并负责监督管理;贯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

3.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建立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贯彻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全县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拟订和贯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贯彻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负责项目征地社会保障措施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对相关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法规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负责牵头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统筹全县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引进管理指导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县人才招聘、人才流动、人才引进、人才培训计划和政策;承办重点建设项目所需特殊人才的选调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负责拔尖农村乡土人才等技能人才的选拔推荐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的培训、鉴定(考核)和发证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表彰奖励政策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国家、云南省人民政府、临沧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和以凤庆县人民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11.贯彻执行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法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县级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简化办事环节和流程,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5.有关职责分工。与凤庆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凤庆县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凤庆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力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

2.全力稳定和扩大就业:①完善和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对稳就业形势影响的分析研判,健全完善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强化政策支撑,深入研究国家、省、市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能力建设,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供给。②着力帮扶重点群体就业。以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为重点,全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就业计划、就业见习计划,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落实就业帮扶政策,做好就业帮扶兜底保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坚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积极创造新的就业岗位。③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资金筹集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④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3.统筹抓好人社工作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①稳定和扩大转移就业规模。进一步深化“沪滇”劳务协作机制,总结固化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模式,持续提高转移输出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加强同县内企业沟通对接,加大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力度,加强本地就业岗位开发,吸纳乡村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无法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就近就地就业。②提高技能扶贫效能。坚持以支持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提高技能培训的精准性、实效性,切实增强贫困劳动力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③强力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行动。推动农民职业化脱产式证书式培训。一是顶层设计,体系化设计乡村人才培养路径。以“提技能、振乡村、育主体、强品牌、拓市场、促就业”为核心,实施“13322”工程,强力推进乡村人才振兴行动。二是靶向施策,精准化跟进乡村人才后扶措施。坚持“培训+就业、培训+创业”理念,“培训+就业”变“我要就业”为“我能择业”,“培训+创业”变“外力牵引”为“内生动力”,加强培训后续跟踪管理,做实“后半篇文章”,确保参训学员有出路、会创业、能致富。

4.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①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②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做好社保基金上解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③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一是做好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工作。二是全面推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手机APP自助确认服务。三是加大社会保险稽核力度,重点核查一次性补缴、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服刑冒领等数据。四是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基金管理。

5.增强人事人才支撑保障能力:①做好人才招聘引进工作。②优化人才管理服务工作。③做好事业单位工资福利与退休工作。④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6.大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一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工资发放等相关工作。二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加强日常执法,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欠薪问题,重点查处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三是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加强建筑、采矿、家政等行业的劳动用工管理。督促县内企业积极落实建筑行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保障劳务派遣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五是开展“根治欠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六制一金”制度,压实“四重责任”,建立“三个清单”,实行“五员监管”。②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推行劳动用工信息网上申报备案制度,进一步扩大劳动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加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能力,加强调裁衔接、裁审衔接。④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以及网上信访办理工作。加大信访条例宣传,认真做好信访答复工作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解释、疏导工作,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⑤持续深化人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社领域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会保险、就业市场、工伤认定和农民工讨薪维权乱点乱象整治为重点,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知识专项宣传,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相结合,增强企业法人、劳动者自觉守法的主体意识。

7.加强自身能力及行风建设: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清、减、压”工作要求,进一步梳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为,推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材料、环节、手续,压缩办结时间。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能力,加快应用功能拓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统计和信息网络管理股、人才工作和就业促进股、专业技术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劳动关系股、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人事档案管理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政策法规和信访股。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单位)

2.凤庆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凤庆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凤庆县社会保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凤庆县城乡居民保险局(事业单位)

6.凤庆县乡村人才振兴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单位)

2.凤庆县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3.凤庆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4.凤庆县社会保险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5.凤庆县城乡居民保险局(事业单位)

6.凤庆县乡村人才振兴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4人(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于2022年9月报废,期末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3,370,371.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59,180.61元,占总收入的97.9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111,191元,占总收入的2.0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658,661.09元,增长19.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747,470.09元,增长20.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88,809.00元,下降7.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上级部门对就业、创业工作支持力度加大,转移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增加;二是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10月份丧葬补助资金,在2022年下达增加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890,000.00元;三是收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相关规费补助资金1,228,400.00元。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向上争取的资金多数都纳入预算,少数通过单位专户转拨,导致单位自有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3,353,883.11元。其中:基本支出12,924,291.24元,占总支出的24.22%;项目支出40,429,591.87元,占总支出的75.7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30,684.88元,下降2.7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40,463.71元,下降3.3%;项目支出减少1,090,221.17元,下降2.6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县财政困难导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务员十三个月工资、优秀奖励等基本支出没有支出,收支矛盾突出导致中央就业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等项目支出没有及时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24,291.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028,309.86元,占基本支出的93.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95,981.38元,占基本支出的6.93%。平均工资福利支出为154209.1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429,591.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228,400元,主要用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相关规费支出。凤庆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已完成项目选址、可研编制、项目申报及地勘工作,通过凤庆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成功购买占补平衡指标,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59,180.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5%。与上年相比减少1,412,522.38元,下降2.63%,主要原因是就业、创业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50,93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职业年金缴费、遗属补助和就业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755,804.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农林水(类)支出16,152,605.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1%。主要用于项目支出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人才技能证书式培训;

4.住房保障(类)支出1,099,8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临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保障性支出。

除以上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农林水(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85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698.6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16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1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85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2%。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698.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51.92元,下降11.94%。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也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无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05.92元,下降12.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246.00元,下降11.8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今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698.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698.6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于2022年9月份报废。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社保扩面、劳动监察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检车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160.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4,160.00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17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人社系统上级单位工作指导、查检、验收、学习交流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餐费等。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5,981.38元,减少109,752.57元,下降10.91%,主要原因是财政运行压力增大,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451.40元、水费3,411.00元、电费19,288.66元、邮电费10,319.38元、物业管理费1,140.00元、差旅费23,338.60元、维修(护)费587.00元、培训费5,851.00元、公务接待费24,160.00元、劳务费29,311.00元、工会经费162,573.00元、福利费5,6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70.34元、其他交通费用532,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3,795,140.29元,其中:流动资产4,418,226.60元,固定资产8,148,513.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228,4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0,354.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1,696.73元,在建工程增加1,228,400.00元,流动资产增加143,650.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4,705.00元;划拨资金67,340.00 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00.00元;出租房屋50平方米,账面原值9,703,825.6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900.00元。(详见附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4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4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36%。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是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以改进预算管理为目的,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对项目全过程跟踪问效,掌握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纯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防止项目运行与预算偏离。三是严格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进行考评。四是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完善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原因尚未使用的人员支出、经费支出或项目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3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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