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沧市交通运输局 临沧市水务局 临沧市林业和草原局 临沧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云南省促进乡村振兴乡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人社联发〔2021〕88 号)文件精神,按照政策规定,经审核,2025年2月共有499人符合享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399200.00元。拟发放衔接资金399200.00元,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公示期间对符合申领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凤庆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电话:4213111。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