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军区动员局 关于进一步稳定的扩大就业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6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2024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办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女年满40周岁和男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
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202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医疗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60%(年缴费10334.4元)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给予其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标准
“4050”人员按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不超过1/2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补贴期满的人员不再重复补贴。
五、申请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二)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正反面)(此卡必须激活金融功能);
(三)缴费凭证原件。
六、受理时限及地点
(一)受理时限:通告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地点:凤庆县滇红南路会展中心一楼政务中心一号大厅。
审核通过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凤庆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直接发放至本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