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专项资金支持沪滇劳务协作相关政策口径的函》(沪合组办【2022】19号)文件精神,现对就近就地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56人使用资金204800元,经审核符合享受补贴政策,拟发放沪滇资金204800元,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日。公示期间对符合申领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凤庆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电话:4214665
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