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二)主要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属凤庆县农业局二级预算单位。负责对全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进行管理和服务,加强经济体系建设,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农村经济收入情况
2016年全县预计农村常住居民总收入为47.03亿元,与去年42.83亿元相比增加了4.2亿元,增9.8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9422元,在2015年8269元的基础上增加1153元,增幅13.9%。通过调查分析,是能够完成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39元目标任务的。
(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是党委、政府在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好已取得的减负成果,县农经办(减负办)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具体表现在: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巩固好已取得的减负成果,我县成立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中共凤庆县委副书记,副组长为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成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农业局局长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局,由农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局分管农经工作的副局长、县农经办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处理好日常工作。
2、抓好农民负担监测点的监控工作。我县是农业部全国农民负担100个监测县之一,监测点具体分布为:一乡五镇6个村30户农户作为监测点和监测户,即:郭大寨乡的琼英村5户、营盘镇的忙帮村5户、洛党镇的永和村5户、凤山镇的青树村5户、雪山镇的新平村5户、鲁史镇的鲁史村5户。为抓好我县农民负担监测点的监控工作,在省经管站(省减负办)的支持下,拨付我办2016年农民负担监测户及监测统计人员培训经费3万元,并于2016年11月23日至27日在县城组织了培训,培训人员50人。通过提高监测点的业务能力,使监测点反映的情况更加真实可靠,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和抑制农民负担恶性(案)事件的发生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3、认真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和培训工作。“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监督是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的一项重要工作。县农经办(减负办)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做好2016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6〕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13〕120号)文件精神及上级减负办要求,认真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工作。对乡镇、村组织开展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对不按照减负文件要求上报的“一事一议” 筹资筹劳项目材料一律不签章,把好审核关。经过多年努力,我县2013年申报为全国“一事一议”规范管理县以来,全县13个乡镇187个村委会(4个社区),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在做好减负工作监管的同时,为把工作开展得更好,我办积极组织、参与开展“一事一议”培训工作,让乡镇、村掌握中央、省、市减负工作要求,把工作从基层做起,把好源头关,有效促进了全县“一事一议”工作的健康发展。
4、深入开展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减负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涉农乱收费治理工作,重点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水利灌溉、农机服务、婚姻登记、生猪屠宰和各种惠农补贴补偿款落实等领域乱收费,以及修建维护通村公路等农村基础建设项目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行业性乱收费和集资摊派问题,进一步深化面向农村基层组织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和强行抵扣、搭车收费、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
根据《凤庆县财政局 凤庆县农业局关于举办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农村财会人员村级村务管理及财经政策法规综合业务培训班的通知》(凤财办电〔2016〕108号)文件安排,我办与财政局于2016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组织了三期培训,培训乡镇、村人员475人。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全县村级财务管理,强化了财务监管,确保了村级资金安全运行,提高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农村财会人员依法科学理财水平。并按要求完成好全年村级会计委托服务中心的财务报表工作。
(四)项目申报和农经项目实施工作
1、实施好云南省凤庆县2014年西部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完善相关工作。
2、实施好2014年申报并批准实施的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省级扶持项目资金50万元,为洛党镇鹿鸣村立宽自然村。目前正准备组织县级初验工作。
3、做好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申报转报工作。根据2016年市级下达的指标,申报了凤庆县杰鸿种植专业合作社、凤庆县弘宇养殖专业合作社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4、项目争取扶持工作。通过努力,争取到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扶持项目1个,扶持资金10万元,用于扶持凤庆县万宝核桃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项目资金已到位,正准备组织实施。
(五)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
1、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宣传及农村各项政策的咨询服务。
2、协调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我县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于2014年12月底开始,是全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县之一。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承包合同等签字工作基本结束,正进入完善相关工作阶段,准备制证颁证工作,涉及农户97365户665981块地,面积1421608.89亩(其中:水田278449.32亩、旱地824881.63亩、茶园318085.86 亩、果园 192.08 亩),全县共召开宣传动员会345场次,参会人数18127人次。
3、加强对农村土地纠纷的调解服务工作。为各级对农村土地征、占用和农村土地使用中引发的土地纠纷提供政策法律支持做了大量有效的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已协助调解了农村土地纠纷2件,一是凤山镇平村上木地小组徐志菊户与汤培亮户之间争执大山坡承包土地纠纷。2016年10月27日,按照徐志菊户所持有的承包合同,汤培亮户归还徐志菊户土地,双方已无争议;二是新华乡砚田村大杨小组杨茂书户与李学勋户之间争执杨茂书户所承包的李映祖土地和杨茂书户饲料地一块(南至岩子头,西至杨茂忠地交界)。2016年11月3日,通过双方协商,按照地块面积,李学勋户归还杨茂书户一半土地约3亩面积,同时杨茂书户委托李学勋户所种植核桃树按照各自占有面积归各户所有,双方已无争议。
(六)农经统计工作
1、农民负担监测点的统计业务工作卓有成效。我县是全国农民负担100个监测县之一,为了巩固减负成果,准确反映农民的经济收入和各项支出情况,随时掌握农民的各种负担动态。县农经办设专人负责统计收集、整理上报,各个监测点的业务人员高度负责,为每一户监测农户记好收支台账即经济台账,做到及时、准确、可靠。
2、物价信息统计工作做到及时有效。为了准确反映并按时上报全县的每一个时期的物价情况,县农经办安排专人负责这项业务,十三个乡镇都设物价信息员,报表有月报和季报,准确反映全县农用物资和农产品价格在某一时期的升降情况,同时为我县的农村统计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3、农村经济统计工作。做好我县2016年农村经济统计年报、预报、半年报及年报分析,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动态随时掌握情况,并作出可行性的分析报告。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属凤庆县农业局二级会计核算单位,2016年实际财务收支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合计131.92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29.72万元,比上年的119.68万元增加10.04万元,同比增长8.39%,占总收入的98.33%;上年结转结余2.2万元,占总收入的1.67%。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和零星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支出合计13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9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比上年的126.58万元增加5.34万元,同比增长4.2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及零星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的基本支出合计131.9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1、人员经费95.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69%,同比上年的86.23万元增长9.66万元,增幅11.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及零星增资。
2、公用经费(商品服务支出)3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31%,同比上年的40.35万元减少4.3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按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的126.58万元增加5.34万元,同比增长4.22%,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6年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及零星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8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65.7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18%,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支出及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医疗保障支出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凤庆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2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万元,占46.05%;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占53.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2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82万元,接待18批次、110人次。主要包括上级领导莅临单位检查指导和乡镇相关业务经办培训以及对口部门的接待。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及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