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相关要求,经村申报,乡镇审核,报我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审查,一致决定同意拟入库项目1个,涉及金额25万元,现将项目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15日至1月25日,如有异议,敬请告之。
监督电话:0883—4211112(县农业农村局监督举报电话)
12317、12345(省级监督举报电话)
附件:凤庆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申报表和绩效目标表(新增)
凤庆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