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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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zj33/2024-00001
发布机构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4-03-28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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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促进我县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确保民族团结、宗教平稳和社会稳定。

2.加强对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方针政策,民族宗教现实情况的综合调查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

3.指导、监督、检查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贯彻《国务院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4.协调办理有关发展各民族间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宣传监督检查股、民族股、宗教股、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能,全力服务大局,准确把握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群众心灵深处,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得到广泛弘扬,努力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域覆盖,推动创建工作拓点扩面、夯实基础、提质增效。始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升级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给云南省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滇红儿女心向党,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以“三引领三凝聚”为载体,深化交往交流交融,高质量全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是形式上突出“一带两联盟”。以“一带两联盟”立体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打造创建“升级版”。“一带”即五彩澜沧江流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带,“两联盟”即融合滇红茶产业联盟打造滇红茶产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融合核桃全产业链条打造“五联”创建联盟。一个示范带推动示范创建横向扩面:巩固好小湾、新华、腰街等已创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成效,着力将鲁史、诗礼、大寺打造成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择优打造新华乡美华村阿奴古自然村、腰街乡复兴村后箐自然村等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实现五彩澜沧江流域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全覆盖。两个联盟推动示范创建纵向拓展:滇红茶产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着力茶叶企业联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进“百企联创”;“五联”创建联盟以核桃全产业利益链条为轴融合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联盟,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融入“五联”全产业利益链条机制,联结专业合作社、联结核桃烘烤加工站、联结各族乡村产业基地、联结各族劳力就业、联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推进“百企共建、万人同创”,用产业链链接民心、联系感情,打造共同奋进的情感认同,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二是措施上突出“三项计划”。深入实施《各民族互嵌式发展计划》,突出构建互嵌式居住环境,深化定点帮扶和东西部协作,强化招商引资和外出务工就业,促进人员大流动大融居。深入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突出以“四个育人”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校园,打造示范学校2个以上。持续实施“石榴红”工程,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校园课题研究。深入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抓实儒家文化、茶马文华、滇红文化等资源优势,开展好文化推广周、文化节等活动,持续开展“旅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努力将3A级景区2个(鲁史茶马古镇、3200红茶文化苑)创建为市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三是载体上突出“三引领三凝聚”。党建引领,筑牢“五个认同”思想,凝聚各族群众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文化引领,树牢“四个与共”理念,凝聚各族群众建设共有精神家园;创新引领,夯实“两个共同”基础,凝聚各族群众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四是机制上突出“三个坚持”。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县委统揽全局、聚合各方力量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高位推动,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系统推进,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贯穿全县各项工作始终,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五是成效上突出“1个标准”。以“建设好美丽家园,维护好民族团结,守护好神圣国土”为总统领,始终把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成效作为创建工作检验考核的主要标准。依托党校开展专题培训6期次以上,深化拓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和“三个心向”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五个认同”,树牢“四个与共”,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推动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十进”为抓手,紧紧围绕创建考核指标,力争2024年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以上、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5个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04713.2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04713.2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2501.52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我单位退休2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04713.23元,其中:本年收入2304713.2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04713.2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472501.52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我单位退休2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04713.2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04713.23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483.2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8531.52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我单位退休2人;项目支出55323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030.00元,主要原因为宗教教职人员补助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部门基本支出:

“201(类)-23(款)”民族事务支出1356652.95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及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支出;

“208(类)-05(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3129.72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类)-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512.56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个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类)-02(款)”住房改革支出102188.00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个人住房公积金。

“201(类)-23(款)”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55323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83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用于保障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553230.00元,其中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民族宗教工作经费300000.00元,比上年减少50000.00元;宗教团体工作经费30000.00元与上年一致;宗教团体负责人生活补助43200.00元与上年一致;宗教工作一网两清单工作经费及网格员生活补助50000.00元,比上年减少24000.00元;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生活补助108000.00元与上年一致;宗教教职人员城乡养老保险补助14200.00元;信创工作经费783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6.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963.00元,其中:办公费19200.00元、培训费11555.00元、工会经费1540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38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037.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休2人,所以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凤庆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2013317.41元,其中,流动资产1826447.54元,固定资产186869.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375.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2583.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32347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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