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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索引号
jytyj/2023-00264
发布机构
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3-09-23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凤庆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44 字体:【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6301000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负责有计划、系统性地培养各类残疾儿童少年,使残疾儿童少年与其他儿童少年同步接受义务教育。

3.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4.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中心任务,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校落地生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全校党员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以新气象新作为,坚持抓好基层党建促业务这个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各项党建工作顺利展开,促进特殊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2.全面加强队伍管理与建设。带领全体教职员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三年实施方案》,努力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提倡“强化管理,走向服务”的管理思路,把管理策略重点放在指导和引领上,发挥班子成员自身优势,加强学习,树立发展意识,提倡“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拓展专业内涵,增长实践智慧、提高班子成员的素质,促进核心团队的成长。督促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提高理论水平,依法执教。与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责任到人,狠抓落实。抓实校本教研等活动,促使教师转变观念,提升业务能力。积极探索和不断深化教师及教学评价机制,完善评价体系,使之既要能体现教师的综合素质,又要能为教师个人的专项发展提供舞台,规范制度评价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

3.抓实教育教学管理。一是抓实教学常规。教导处在认真贯彻落实临沧市教体局《22项制度》和凤庆县教体局《教学规程》的同时,努力在提高教育教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上下功夫;尽最大努力对残疾儿童进行补偿教育,在实践能力培养上下功夫。二是抓实校本教研。在坚持抓好基本教学常规的基础上,在遵循《课程标准》的前提下,抓实校本教研,不断探索与尝试有效教学管理办法,初步构建了“学生个人精准信息”→“七大领域精准综合评估”→“制定个别化教学计划(IEP)”→“校本教材开发”→“有效课堂实施”→“学生成长评价(短、中、长期)”→“教师评价”的特殊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深化特殊教育的管理认识,不断提高教师的素质和科研能力,确保特殊教育教学管理不断走深走实,补偿教育与教学效益逐步提高。

4.结合特殊教育实际、全面抓实学校德育工作。为确保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保证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政教处根据特殊教育实际,不断发展和创新德育工作方法,坚持以德育人,以爱暖人,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紧扣《德育大纲》要求,德育工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全方位落实《中小学德育规程》《学校德育实施细则》,把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制教育贯穿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的过程中,把学生的实际思想水平和接受能力与应达到的德育目标结合起来,真正使德育工作形成全过程、全方位、多元化的立体网络。

5.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一是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核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注重教育,严密组织,规范管理,提高实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二是强化思想意识、健全完善制度和预案,加强安全工作管理,狠抓落实,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师生安全。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把开展“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载体。严格执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完善校园安全评估制度和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切实维护校园环境安全。三是继续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强化保障措施,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上级对我校“平安和谐校园”的创建工作要求。强化意识,落实责任。建设和谐校园,把安全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做到“逢会必讲,逢活动必预案”,牢固树立“学校发展是第一要务,学校安全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坚持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到责任落实,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强化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岗位职责。

6.抓好后勤保障,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一是加强食堂管理,确保师生食品安全,在整个管理链条中做到专人负责。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推进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为提升特殊教育办学水平奠定基础。

7.合力攻坚抓好控辍保学工作。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控辍保学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一生一档”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首先是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及时把省市县控辍保学专题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其次是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学籍管理相关工作,做到数据详实清楚、佐证材料齐全,业务档案规范,无学生辍学现象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为教导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三公”经费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均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6506789.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98047.14元,占总收入的95.2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8742.26元,占总收入的4.74%。与上年同期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87696.88元,同比增长79.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68954.62元,同比增长75.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18742.26元,同比增长243.05%。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财政拨入以往年度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经费;二是本年新增特殊教育学校能力提升计划补助780000.00元;三是本年新增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补助资金30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5657168.55元。其中:基本支出3426144.49元,占总支出的60.56%;项目支出2231024.06元,占总支出的39.4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同期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19199.48元,同比增长51.3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1824.58元,同比下降8.34%;项目支出增加2231024.06元,因上年无项目支出,故无对比分析;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等民生资金按项目支出核算;二是本年拨付新增特殊教育学校能力提升计划补助资金751900.00元;三是拨付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补助资金298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26144.4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311824.58元,同比下降8.3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73169.48元,占基本支出的98.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975.01元,占基本支出的1.55%。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68658.4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31024.0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231024.06元,因上年无项目支出,故无对比分析。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499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087999.06元,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办公支出。

2.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93125.00元,主要用于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提升义务教育入学巩固率。

3.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751900.00元,中山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改善办学条件项目补助资金298000.00元,主要用于学校教学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07297.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2%。与上年相比增加1659328.48元,同比增长45.4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拨付往年公用经费,办公费等支出增加;二是本年拨付往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助学金支出增加;三是拨付特殊教育学校能力提升计划补助7519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460847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3%。主要用于学校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及保障学校办公运转支出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3144.1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82457.2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7524.07元,资本性支出80535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016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217168.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主要用于学校职工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缴费。其中医疗保险210570.54元,大病保险6598.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514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4%。主要用于学校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教育(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收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上年度和本年度本单位都未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也未发生“三公”经费收支,故无对比分析。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不属于行政单位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资产总额24516553.14元,其中,流动资产1546522.92元,固定资产5484796.5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751900.00元,无形资产16733333.6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5461.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8391.4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25%。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财政资金5307297.55元,其中:基本支出3374273.49元,占支出总额的63.58%,项目支出1933024.06元,占支出总额的36.42%。

组织对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及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等3个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1933024.06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涉及财政资金0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建设基本健全,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和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等3个项目。

(1)城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5.6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22163.42元,执行数为1087999.06元,完成预算的56.6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通过城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学校的正常运转,提升了义务教育巩固率,教师满意度达95%以上。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3125.00元,执行数为93125.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发放义务教育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93125.00元,受益人数为160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的实施切实减轻了义务教育学生的家庭负担,2022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

(3)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9.6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80000.00元,执行数为751900.00元,完成预算的96.4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度上级部门拨入特殊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补助资金780000.00元,主要用于学校建设教学辅助用房,促使工程能顺利推进,有效改善了学校用房紧张问题,师生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特殊教育学校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四)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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