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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1.研究拟定学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二)机构设置情况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教科室、总务处、教导处。下设3所完全小学,包括:平河完小、双龙完小、和顺完小;3所幼儿园,包括:平河幼儿园、双龙幼儿园、和顺幼儿园。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精准定位学校特色,精准培养优秀教师
学校有特色——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的原则,在德育教育特色的基础上,把“搞好教学论坛,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年轻教师培养的“青蓝工程”使新教师尽快进入角色。
2.深化课改,强化研训
(1)强化管理,提高效率;(2)坚持教学论坛,提升教师教学能力;(3)坚持集体主备课制度和坚持在三至六年级推广“九环节”教学模式。
3.求真务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德育为先,稳步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4.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5.认真抓好教工办组织的“三比三看”主题实践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8人。在职实有49人(含特岗教师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210,963.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38,489.05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372,474.66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1,143,859.41元,增长16.19%,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10月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及2022年正常晋升薪级、职务岗位变动增资等未纳入2022年初预算;二是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临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临沧市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临财发〔2021〕26号)要求,将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单位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38,489.05元,其中:本年收入7,838,489.05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38,489.0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1,384.75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及2022年正常晋升薪级、职务岗位变动增资等未纳入2022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210,963.7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38489.05元,其中:基本支出7,494,508.4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7,404.15元,增长6.05%,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及2022年正常晋升薪级、职务岗位变动增资等未纳入2022年初预算;项目支出343,980.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3,980.6元,主要原因2022年的学校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项目支出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编报,2023年由学校编报。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用于明细如下: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学前教育154,602.0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等支出。
教育支出-普通教育-小学教育6,008,214.6元,主要用于小学教师工资福利支出、小学阶段公用经费等支出。
教育支出-特殊教育-特殊学校教育324.00元,主要用于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9,696.00元,主要用于凤庆县平河中心学校1名离岗退养民办教师生活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8,011.52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8,277.18元,主要用于缴纳职业年金利息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2,160.00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补助资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0,867.61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配套医疗保险金。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691.1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配套大病医疗保险金。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579,645.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原因: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151,200.00元
为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幼儿园保教工作顺利开展,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县级财政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将生均公用经费按照600元/生/年标准足额纳入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本部门2023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学校办公费用 、教师素质提升培训费用、校舍维修维护费用、教学设备更新维护、网络信息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不断提高办园质量和效益。
(二)营养改善计划加工运输费资金75,420.00元
为保障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县级财政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将生均公用经费按照90元/生/年标准足额纳入县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予以保障。切实解决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产生的加工、运输及人员工资等费用。
(三)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资金365,120.00元
为落实好中央“双减”精神,保障学校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外,利用课后时间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自愿选择的服务,县级建立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收费制度,自愿选择服务的农村学生按照640元/生/年标准交纳课后服务费,并纳入部门年度预算。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家长学生自愿接受的公益性、普惠性行为,具体包括学业辅导、自主阅读、开展兴趣拓展等。
(四)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5,377.85元
依据县级需配套标准测算补助资金,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按照小学650元/生.年,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学生数每生每年再增加200元的公用经费补助,确保学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能够有效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不因资金短缺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教师培训所需资金得到有效保障。主要用于维持学校办公费用 、教师素质提升培训费用、校舍维修维护费用、教学设备更新维护、网络信息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五)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36,011.25元
对义务教育阶段“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补助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的“四类”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和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小学1,000.00元/生.学年;非寄宿的“四类”学生,小学500元/生.学年。
(六)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经费62,569.50元
为保障2023年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优化饮食结构,保障学生每天的营养摄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通知》(云财教〔2021〕36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每天为每名在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价值5元的膳食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学生营养改善,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2.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3.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大寺乡平河中心学校资产总额7,454,910.61元,其中,流动资产1,541,022.31元,固定资产4,549,713.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364,174.7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72,53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7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36002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