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921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党代会选举产生的党的监督机关,副处级;凤庆县监察委为凤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县监察委与县纪委合署,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全面负责。监察委属于政府序列,接受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县纪委、县监察委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向县委报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对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委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指导下级纪委工作。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县监察委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以及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县监察委履行下列职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把迎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作为全年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稳中求进、坚定稳妥,在“两个维护”中践行对党忠诚,在正风反腐中彰显担当作为,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1.切实担负“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充分发挥。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履行“两个维护”使命任务,切实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令行禁止、步调一致。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聚焦疫情防控、粮食安全、教育公平、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部署跟进监督,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扛牢扛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贯到底。
2.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推动监督贯穿管党治党、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做实纪检监察监督。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研究制定《凤庆县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全面深化政治巡察监督。旗帜鲜明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根本任务,聚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落实落地。精准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精准把握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整体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
3.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不敢腐的震慑更加强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向纵深推进。不能腐的笼子更加牢固。坚持“一案一治理”,查办案件、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教育警示整体谋划、协同推进。不想腐的自觉更加增强。坚持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融入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大局之中,创新载体,坚持讲好凤庆廉政故事,致力于构建党风廉政教育大宣教格局。
4.持续用力纠治“四风”,深入推进“清廉凤庆”建设。全方位全领域推进“清廉凤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临沧”建设“7+1”专项行动,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引领,着力推进企业家红色驿站、洛党镇前后营自然村、县人社局、县三中、县人民医院等13个示范点创建,以一域示范带动全域共创共建,推动“清廉凤庆”建设不断走深走实。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始终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紧盯村集体“三资”、乡村振兴领域、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5.坚持守正创新,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划水平不断提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三比三看”长效机制20条措施。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坚决防范不作为和乱作为两大风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明确权力边界,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凤庆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不是一级预算单位,在我单位执行预算;2022年设立凤庆县巡察数据管理中心,在我单位执行预算;我单位没有所属单位。分别是:
1.1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案件管理、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干部监督室(2020年新增)。
2.派驻15个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政协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人大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察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3.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
4.凤庆县巡察数据管理中心(2022年新增)。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10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收入合计19360986.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60986.6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978136.85元,下降9.2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978136.85元,下降9.2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调出6人,实际减少3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各项办公经费及办案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支出合计19360986.65元。其中:基本支出18297854.1元,占总支出的94.51%;项目支出1063132.55元,占总支出的5.49%;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72835.71元,下降10.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6346.13元,下降5.21%;项目支出减少1366489.58元,下降56.24%。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调出6人,实际减少3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各项办公经费及办案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29785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14058.7元,占基本支出的83.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83795.4元,占基本支出的16.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5158.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案件查办、购置办公设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60986.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2372835.71元,下降10.9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调出6人,实际减少3人,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各项办公经费及办案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8131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1%。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3189.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养老保险金及遗属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7147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415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除以上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卫生健康(类)支出、住房保障(类)支出外,无其余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168元,支出决算为211622.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4%。其中:本年本单位未编制因公出国(境)预算,也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预算及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333.1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5.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28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4.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5289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168元,支出决算为211622.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数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333.19元,年初预算数为765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5289元,年初预算数为916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案件数量增加,公车使用频率增加,导致车辆损耗较大;召开相关会议次数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64578.29元,下降43.75%。其中:因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与去年对比分析;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578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067.29元,下降3.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11元,下降3.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本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件,故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96333.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未购置车辆,故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支出96333.1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115289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115289元(未发生外事接待费),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782人(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审查调查、纪检监察、党风廉政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3795.4元,减少442448.86元,下降12.91%,主要原因是各项办公经费及办案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办案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办案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临沧市凤庆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8592305.63元,其中,流动资产1376330.83元,固定资产6988455.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7519.7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3163.7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8294.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5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850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8%。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凤庆县纪委监委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围绕部门“重点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的设定,年度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一致。2022年预算收入19360986.65元,其中财政拨款19360986.65元。2022年预算支出19360986.65元,其中财政拨款19360986.65元(基本支出18297854.1元,占支出总额的94.51%,项目支出1063132.55元,占支出总额的5.49%)。
组织对“清廉凤庆”建设专项资金、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常委部门工作经费、党建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经费、凤庆办案经费、县委巡察工作运行经费等6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各个项目立项符合政策要求,目标明确,项目运行监测、监控措施得当,资金使用合规,执行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单位在2022年部门决算中反映“清廉凤庆”建设专项资金、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常委部门工作经费、党建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经费、凤庆办案经费、县委巡察工作运行经费等6个项目资金。
(1)“清廉凤庆”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4380元,执行数为6438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获补对象数为5个联系示范点,基础设施改善90%以上,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2)2022年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0000元,执行数为279343.47元,完成预算的79.81%,基层机关覆盖率达100%,有效震慑腐败分子,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满意度达95%以上。
(3)常委部门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00元,执行数为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检查(核查)覆盖率达90%以上,问题整改落实率达95%以上,检查(核查)人员被投诉次数为0次。
(4)党建、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00元,执行数为4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获补对象数为3个扶贫挂钩村,生活状况改善80%以上,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5)凤庆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6.1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00000元,执行数为555435.08元,完成预算的61.72%,按时按量完成90%以上的工作目标,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满意度达95%以上。
(6)县委巡察工作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0元,执行数为216000元,完成预算的72%,检查(核查)覆盖率达100%以上,问题整改落实率达95%以上,检查(核查)人员被投诉次数为0次。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发生政府性基金收支、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和财政专户收支。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