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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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森林公安局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2-03-01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
作者:森林公安局 浏览次数:1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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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划归凤庆县公安局领导管理后,职能保持不变,业务上接受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导,协助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凤庆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共有22个政法专项编制,下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队、刑事侦查中队 5 个机构,凤庆县公安局江北派出所、凤庆县公安局习谦派出所、凤庆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凤庆县公安局桂花树派出所4个派出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全县森林公安工作在县公安局的领导下,在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县局和派出所,维护林区治安稳定,建设“平安林区”为目标,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为维护全县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迎接建党100周年、COP15顺利召开营造了和谐稳定的林区环境。

(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局党委统筹领导下,坚持“起步抓教育、重点抓整顿、闭环抓整改、长效建机制”的总体思路,坚持丰富教育载体,严厉整肃队伍,提升能力素质,促进业务工作,探索创新经验,准确把握学习教育、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定位,推动教育整顿工作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高标准落实。一是重点抓住干警这个关键少数。实行大队班子、党支部联动、联责机制,确保组织领导“握指成拳”。采取领导带头学、部门集中学、授课辅导学、个人自学“四学方式”,在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的基础上,拓展实现理论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业务教育齐头并进、深入开展,确保了全警思想同频共振二是重点开展集中学习正面导向作用。建立集组织领导、内容设置、配套活动为一体的学习教育集中学习制度,制定学习内容、学习篇目、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项清单”,组织参加政治轮训,提升民警辅警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

(一)坚持全面从严,查纠问题动真碰硬。聚焦涉黑涉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顽瘴痼疾等16个工作重点,通过集中自查、数据倒查等措施,集中梳理2020年以来执法案卷70余件,排查整改行政执法不规范案件16个。

通过不间断的强化队伍作风养成,实打实地开展自检自查,硬碰硬地进行问题核查,纪律意识、廉洁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自我革命勇气、延安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了忠诚干净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开展系列警示教育,以案为戒、以案明纪,不敢腐的震慑、不想腐的自觉正逐步形成;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着力整治大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开展谈话两次36人次。民警对“全面从严”有了更深刻的理解,队伍纪律作风形象发生明显变化,公安队伍进一步纯洁。

(二)严厉打击各类涉林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稳定。根据上级部署和林区社会治安实际,我大队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先后组织开展了“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专项纪律检查”“打击治理四大重点行业领域黑恶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九大高原湖泊和六大水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攻坚战”“依法打击滇池等重要水域保护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防控疫情专项行动” 打击跨境野生动植物犯罪“雷霆2021”联合行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昆仑2021”专项行动、COP15安保圈层防控联勤联动等专项行动,以打促建、以打促防、以打树威,为保护我县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保卫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11月底,我大队共办理各类涉林刑事案件15起,其中,立刑事案件5起,破年前案件10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4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4.85万元。

始终坚持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作为防火期主要任务抓紧抓好。结合实际,认真细化落实上级市局森林火灾案件预防查处工作方案,启动“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高位推动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形成了以森林公安为主,联合民兵应急救援分队、专业扑火队和护林员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管火治火工作格局,确保了森林防火法制宣传、野外违规用火整治、火灾案件查处等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有效落实。森林防火戒严期坚持把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作为中心工作,加大一线警力和林区执法巡查,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落实案件查办责任,严防死守与破案攻坚并举,抓实森林火灾预防和案件查处工作。森林防火期共立危害公共安全案件3起,破2起,已移送起诉。

强化林区禁毒工作,依托林区木材检查站、卡点和情报信息,在坚持开展涉林案件查处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毒品案件查缉、林区禁毒宣传和林区毒品原植物禁种铲毒等工作,切实履行林区禁毒职责,出动警力102人次积极开展林区禁毒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00份,受教育群众4000余人。

(三)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法工作。

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工作以来,我大队共办理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1起,涉案野生动物活体237(只/头)、制品10件。

2.积极参加执勤、安保,为民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参加执勤点执勤检疫工作。疫情来势汹涌,我大队积极主动派出6名警力分别到习谦执勤点、滇红南执勤点和小湾执勤点参加执勤检疫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顽强毅力,坚守在疫情“防输入”最前线。工作中做到勤务规范、认真细致,对个别不是很配合和理解身份查验和体温测量的人员,能够耐心劝说,很好的完成了执勤任务。

二是调配后勤保障,确保物资保障到位。疫情防控期间,我大队多方协调,保证民警执勤期间做好自我防护,确保把紧缺的物资用在“刀刃”上。要求大家执勤回来一定要先洗手消毒,执勤民警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让大家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每天二次测量体温,排查警队内部自身防护是否到位。

(四) 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扎实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领导带头。大队领导多次带队开展调研及结对帮扶工作,深入到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摸情况、查穷根。召开座谈会,听取村汇报,认真了解村情、社情及产业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加大宣传。严格要求每一名干部职工,弄懂学通乡村振兴知识,对挂钩村要在哪些方面发展给予指导。三是派出干部驻村工作。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选派工作人员到村具体指导乡村振兴工作。今年共选派工作队员3人,持续帮助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四是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分批次组织民警深入农户家中,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并就相关线索进行走访排查。

(五)提高站位谋实效,行业警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从治安中队、刑侦中队、办公室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统一办公,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制定宣传发动、线索摸排及移交、重点领域问题协同整治等机制举措,共排查梳理近年来查办的各类涉林案件200余起。张贴、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5000份,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10条(幅),公布举报电话2部。在全县林区形成了扫黑除恶人人皆知,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林区社会治安、林业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林区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1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8人。

离退休人员 6人,其中:退休 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6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8.28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21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工作调动,我单位在职人员较2021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68.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8.2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8.28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7.21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工作调动,我单位在职人员较2021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68.2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6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4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68万元,主要原因为:因工作调动我单位在职人员减少,所以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7.8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47万元,主要原因为:按上级部门文件要求,政法保障经费标准提高,所以项目经费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204)类383.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6.4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8万元,较上年减少0.71万元,下降9.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我部门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8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1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10人次。

减少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俭制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9.0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较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9.09%。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原因为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度本部门将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资源,深入林区开展宣传,确保全县生态良好,林区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涉林违法案件减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功能科目】

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8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控制不必要的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93.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5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54.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附件:凤庆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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