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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中共凤庆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全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有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有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负责招投标行业管理。
5、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贯彻市级下放的政府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措施。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市级财政性资金投资计划,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建立重大项目督导推进机制,制订和落实重大项目推进计划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有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战区善后恢复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5、落实推进“数字凤庆”建设,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数字枢纽建设。研究拟订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重大项目、产业布局、支持政策等,协调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16、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7、承担凤庆县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凤庆县建设中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领导小组、凤庆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凤庆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凤庆县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凤庆县兴边富民工程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18、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9、负责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生物质能等能源资源管理,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能源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能源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国家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组织协调能源的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中央和省市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石油储备管理,监测县内外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提出石油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配合协调做好石油的供应调度。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制定开展本县与境外能源资源的发展规划,协调本县和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规定对电网建设进行管理,拟订电网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力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20、负责协调“数字凤庆”建设领导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配套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推进“互联网+”行动和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研究提出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数字经济开发区建设。督促、检查建设“数字凤庆”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情况,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工作。研究拟订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大数据战略有关工作。统筹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布局,引导产业聚集发展。研究“数字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分析监测数字经济产业运行情况,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提出全县数字经济投资规模及重点方向安排计划建议。编制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县级财政资金年度计划。按照规定权限审查、审批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国家和省级项目并牵头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创新产业迭代应用。
2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疫情“压力测试”和国内外复杂形势的严峻挑战,县发展改革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紧紧围绕“三个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着力做好“稳、进、保”三篇文章,以保固稳、稳中求进,以工作的确定性应对形势的不确定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1.危中抢机抓好经济运行调度。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精准研判分析经济形势,加强主要指标研判调度,推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经济工作推进方案,主要经济指标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下半年“稳增长”、冲刺四季度保障方案,突出抓好10项重点工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落实并建立闭环推进机制,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2021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62.06亿元、同比增7.9%,完成总量占目标任务的100.04%,增速低于市级下达目标2.1个百分点;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58亿元、同比增17.3%,增速高于市级下达目标1.3个百分点。
2.聚力重大项目抓进度。以成立61个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和工作专班为支撑,以加快县内项目实施为重点,以重大项目建设开工为突破口,落实好“开工—入库”环节,实现投资稳增长。1-12月份累计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64个,其中年内新增入库项目181个,入库项目数量占全市三分之一,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58亿元、同比增17.3%,其中:完成产业投资22.53亿元,占比36.6%,完成民间投资11.83亿元,占比19.2%,均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
3.聚力资金争取强保障。紧扣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方向及重点,加强项目策划包装,积极对接省市发改委上报项目,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资金,筑牢各项事业发展基础。年内,共争取到中央、省、市补助资金6348.7万元,“美丽县城”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第二批)10000万元,2021年第二批、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3200万元,合计59548.7万元。
4.迭代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改革。严格执行“一项一码”制度,坚决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核准和备案条例》,用好在线监管平台、国家重大项目库、投资管理平台,方便项目业主单位报件审批。截至12月31日,年内审批、备案项目523个,总投资294.31亿元,按时办结率100%。
5.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凤庆县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截至12月31日,全县累计在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录入各类信用信息278.08万余条,今年新录入128万余条。统筹做好信用修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6.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组建凤庆县数字经济局和凤庆县数字经济中心,与华为公司、中交信科集团签署“数字凤庆”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产业数字化建设稳步推进,凤庆县核桃全产业链智能物流园基础设施数智化建设项目于11月3日开标,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于12月6日开工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升级。
7.巩固提升美丽县城。以“五城同创”为抓手,加大“美丽县城”巩固提升力度,年内“美丽县城”规划项目竣工22个、新开工4个,完成投资7.73亿元。10月份通过“美丽县城”建设“回头看”省级专家实地调研。
8.协同抓好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统筹抓好“滇红第一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争取到专债资金0.5亿元,加大金融对接力度,力争更多资金投入建设,环线公路、核心区道路、滇红茶博物馆等建设有序推进,已完成投资0.64亿元。牵头做好2021年全县8个乡村振兴示范点智慧化项目建设规划,协助洛党镇做好箐头示范点供水、大兴示范点停车场建设。
9.加强商品价格监测调控。一是加强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对监测商品价格情况进行实地采价,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或有串通涨价、哄抬物价、合谋涨价等现象,及时向市场监管局反映,并提出相应措施和建议;二是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对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三是针对交通运输、旅游、餐饮、宾馆等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管,督促经营者按规定明码标价,坚决制止串通涨价、价格欺诈、违规收费等违法行为;四是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牟取暴利、串通涨价、乱涨价、跟风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2021年末,凤庆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涨幅0.4%,控制在市人民政府下达3.5%的任务目标内,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受理完成价格认定案件178起,涉案金额226.95万元。
10.提升能源安全高效利用水平。依托“央企入滇”,加强与华能、中电投、大唐等企业招商对接,积极向省市能源主管部门汇报协调,2021年8月凤庆县户用光伏项目启动建设,10月底小湾农牧光伏电站开工建设,12月初营盘农林光伏开工建设,12月底凤庆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及综合智慧能源项目举行开工仪式,为凤庆建设“风光水储一体化”互补基地、绿色能源消纳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1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滚动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项目,年内争取到勐佑镇以工代赈项目500万元、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51万元、诗礼中学学生宿舍食堂及运动场建设项目921万元、安石村以工代赈项目500万元等一批事关民生的项目和资金。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管理,争取到腰街乡开明村、鲁史镇宝华村以奖代补资金各50万元。牵头研究制定打造“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年行动方案,做好“十四五”社会领域投资项目储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设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
1.办公室。
2.发展规划和社会股。
3.固定资产投资和行政审批股。
4.县域经济综合股(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凤庆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5.体改法规和信用建设股。
6.农村经济发展股。
7.经贸流通股。
8.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股(凤庆县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凤庆县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9.扶贫协调股。
10.价格管理股。
11.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12.粮食和物资监督检查股。
13.数字经济与产业发展股(凤庆县数字经济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3.32万元,占总收入的97.62%;其他收入15.68万元,占总收入的2.38%。与上年对比减少852.13万元,减少比率为56.3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变化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8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24万元,占总支出的71.84%;项目支出231.36万元,占总支出的28.16%。与上年对比减少462.35万元,减少比率为36.0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变化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0.2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45万元,减少比率为6.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变化较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3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9.9万元,减少比率为64.4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社会粮油供需平衡调查点经费补助支出1.9万元;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奖补资金支出7.5万元;成品粮储备费用支出11.85万元;滇红小镇项目前期补助资金支出2.16万元;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凤庆县城东环路(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支出9.58万元;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凤庆县供水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2.63万元;2020年省预算内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9.46万元;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凤庆县第一中学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0万元;凤庆县安石旅游示范村项目前期补助资金支出11万元;2020年重大项目库建设工作经费支出21.16万元;凤庆县滇红小镇省级考核筹备工作经费支出40.94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支出5.18万元;风光水储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5万元;2020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支出1.1万元;“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支出17.5万元;凤庆县易地扶贫专项资金核查和凤庆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服务补助资金支出34.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4%。与上年对比减少457.45万元,减少比率为36.24%,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9%。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日常公用支出;以及专项用于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教育(类)支出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主要用于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主要用于安石旅游示范村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65万元,死亡抚恤和遗属补助48.72万元;
5.卫生健康(类)支出32.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9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5万元,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1.63万元;
6.城乡社区(类)支出5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主要用于2020年省预算内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9.46万元;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凤庆县供水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2.63万元;2020年市级重点项目凤庆县城东环路(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经费支出9.58万元;滇红小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2.16万元;
7.住房保障(类)支出3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33.7万元;
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9.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主要用于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和成品粮储备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94万元,支出决算为1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4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预算的2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66万元,完成预算的124.7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上级部门任务增加,追加“三公”经费指标。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2万元,下降0.1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1万元,下降37.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9万元,增长45.0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下乡、出差次数减少,公务用车燃油费和维修费大幅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万元,占34.14%;公务接待费支出8.66万元,占65.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6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6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检查、调研、指导美丽县城、“特色小镇”建设;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粮食质量安全工作;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综合督导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8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万元,下降19.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0.11万元,印刷费支出1万元,差旅费支出0.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4,培训费支出0.32万元,工会经费支出5.4万元,福利费支出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行政人员公车补贴支出28.7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临沧市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18.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7.71万元,固定资产100.9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5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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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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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位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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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618.68 |
517.71 |
100.97 |
0 |
36.46 |
0 |
64.51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6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产生的支出,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921002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