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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为:
1.在凤庆县行政辖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凤庆县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凤庆县本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凤庆县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凤庆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议任免有关人事事项。
10.在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1.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2.审查规范性文件。
13.加强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探索新时代下做好人大工作的新途径。
14.完成县委和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凤庆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设5个专门委员会,即:县人大社会建设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县人大民族与外事华侨委员会、县人大财政经济与预算委员会、县人大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2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全年共计划召开1次代表大会、6次常委会会议、1次人大工作座谈会,组织开展13次调研调查;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轮河长制督察;1次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认真完成好县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1.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把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贯穿始终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更加自觉地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坚定践行者。不断加强理论武装,继续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谋划和推进人大各项工作,把“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
2.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县委决策部署贯穿始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凤庆县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忠诚履职,把县委决策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上来,坚决做到县委安排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落实在哪里,使县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3.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把助推凤庆高质量发展贯穿始终
全面落实依法治县,稳步推进法治凤庆建设,继续加强对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法律情况的监督,开展全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调研。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助推传统产业发展,开展滇红茶制作技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情况执法检查。强化司法监督,听取县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切实发挥市人大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立法调研及立法后评估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督促加快制定《临沧市鲁史古镇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并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项工作。
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监督,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执行情况评估工作调研、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调研。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开展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审查2022年财政决算。强化财政资金审计监督和跟踪问效,开展2022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调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调研,听取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开展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听取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助推资源经济发展,开展新能源建设工作情况调研。贯彻落实县委关于滇红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以滇红茶产业联盟发展构建现代茶叶产业发展体系的意见。助推全县生物药业和园区经济发展,开展全县中药材全产业链建设情况调研。积极回应群众对“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期待,对全县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工作情况开展调研。持续加强生态环保监督,听取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督察,对水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问题进行专题询问。
4.全面加强代表工作,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始终
深入实施“三小一大六恒定”活动,组织开展代表活动情况调研,进一步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活力,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代表依法履职、联系群众实践中。改进工作方式,努力为代表执行职务、发挥作用创造良好条件,邀请基层代表列席相关会议,组织开展全县重点工作情况视察,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管好用活基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扎实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活动,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依法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制度。加强乡镇人大工作,指导乡镇人大召开好每年两次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召开好县乡人大工作座谈会,促进县乡人大工作交流,强化县乡协调联动,不断提升乡镇人大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议案建议办理,认真审查并组织交办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强化跟踪督办,着力推动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提升议案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5.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把对标“四个机关”定位贯穿始终
紧紧围绕“四个机关”的新定位、新目标,主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对标对表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把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自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支部建设,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的基调持续正风肃纪,抓实人大工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修订完善议事规则,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确保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62,622.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168,122.09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194,500.0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6,174.15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年中调整基本工资,该项内容在2023年纳入年初预算。二是2023年单位资金中非同级财政拨款194,500.00元在年初预算中体现。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在2022年的晋级晋档部分在2023年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168,122.09元,其中:本年收入12,168,122.09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168,122.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6,174.15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年中调整基本工资,该项内容在2023年纳入年初预算。二是2023年单位资金中非同级财政拨款194,500.00元在年初预算中体现。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在2022年的晋级晋档部分在2023年纳入年初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62,622.09元。分别为:单位资金安排支出194,50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168,122.0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168,122.09元中,基本支出9,991,122.0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2,674.15元,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年中调整基本工资,该项内容在2023年纳入年初预算。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在2022年的晋级晋档部分在2023年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2,177,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1,000.00元,主要原因:2023年不涉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县级补助经费,故项目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分别为:
2010101行政运行6,193,036.42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接待费、车辆运行和维护费等。
201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2,000.00元,主要反映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层人大代表说实施办实事经费、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等。
2010104人大会议675,000.00元,主要反映人大会议的相关支出。
2010108代表工作1,363,000.00元,主要反映人大代表履职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等。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7,137.28元,主要反映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15,388.00元,主要反映本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45,720.00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84,792.17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配套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791.22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配套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593,257.00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配套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0元。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3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2,000.00元,较上年减少8,000.00元,下降2.7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7,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元,下降3.3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440人次。
与上年对比2023年公务接待费减少3,0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费用管理制度,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2.5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000.00元,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2.5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对比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5,000.00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机关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紧紧围绕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的主要职责,依据年度工作要点、代表工作计划,结合预算资金主要安排方向,制定年度绩效指标。
根据《凤庆县财政局关于对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凤财预发〔2023〕2号)文件下达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项目8个,项目经费2,371,500.00元,项目绩效目标如下:
(一)2022年度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交通通讯补助经费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增强代表与群众联系,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建议督办成效不断提升。
1.数量指标: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交通通讯经费补助人数55人。
2.社会效益指标:代表参与监督活动人次达55人次以上。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满意率达95%以上。
(二)代表活动经费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增强代表与群众联系,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进一步拓宽,代表建议督办成效不断提升。
1.数量指标:人大代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人次达10人次以上。
2.质量指标:代表建议答复率达90%以上。
3.社会效益指标:代表参加监督活动人次达60%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人大代表满意率达90%以上。
(三)党建、乡村振兴挂钩帮扶经费
认真落实县委的重要决策部署,年度工作要点、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及时传达学习贯彻县委全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城镇化推进大会、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招商引资大会等会议精神及时把县委交办事项转化为具体行动。坚持在项目点调查研究、在项目点解决问题。健全挂钩联系推动机制,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
1.数量指标:处级领导挂钩帮扶乡村8个。
2.社会效益指标:助推帮扶村农民收入稳步提升率达到95%以上。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挂钩帮扶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四)基层人大代表说实施办实事经费
用于人大代表培训、视察、督查、调研、学习资料订阅、农村代表参加代表活动补助及学习考察。
1.数量指标:补助36名基层人大代表工作经费;组织代表参加培训;列席常委会会议20人以上。
2.质量指标:代表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率达到95%以上。
3.社会效益指标:代表参与说实话办实事活动人次达50人次以上。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五)人大会议补助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常委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审议各项议程、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
1.数量指标:全年共计划召开1次代表大会、6次常委会会议、1次人大工作座谈会。
2.社会效益指标:会议筹备及会务工作达标率达到95%以上。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参会人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六)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保障经费
用于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正常办公设备的购置,确保正常设备更新更换,保障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正常运转,依法履行常委会职能。
1.数量指标: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保障经费资金到位率达到100%以上。
2.社会效益指标:维护机关正常运行率达到100%以上。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机关干部职工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七)人大委室工作经费
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委室工作经费资金项目是5个专门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和1个办事机构开展视察、调研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履职能力需要的经费保障。
1.数量指标:组织开展13次调研调查;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轮河长制督察;1次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等。
2.社会效益指标:顺利完成各项审议工作任务达到95%以上。
3.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委室开展工作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八)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经费
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报告、人事任免,审查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会议召开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培训、视察、调研,为依法履职做好准备。
1.数量指标: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
2.时效指标:顺利完成各项审议工作任务达到95%以上。
3.社会效益指标: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办结率达到90%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常委会组成人员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31,650.0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803.00元,主要原因:由于工作需要调出1人,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人数减少1人,故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凤庆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账面净值)4,427,232.20元,其中,流动资产240,226.71元,固定资产4,187,005.4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372.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0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5,186.02元,其中出租资产41.2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5,186.02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9210011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