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政人发〔2024〕2号
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
经中共凤庆县人民政府党组第43次会议研究,决定:
吴 笛 任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免去凤庆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凤庆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杨正艳 任凤庆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凤庆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免去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李红治 任凤庆县公安局副局长;
吴丽娟 任凤庆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群章 任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字伟军 任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免去凤庆县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张 勇 任云南凤庆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免去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涂永军 任凤庆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陈建宇 任凤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鲁史道路交通管理中队中队长;
杨兴祥 任凤庆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罗 孝 任凤庆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廖新华 任凤庆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史 灵 任凤庆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袁正君 任凤庆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刘 权 任凤庆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陈 勇 任凤庆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挂职一年);
赵 勤 任凤庆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副所长;
罗 琨 任凤庆县公安局诗礼派出所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李 文 任凤庆县公安局鲁史派出所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李金柱 任凤庆县公安局三岔河派出所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罗雪玻 任凤庆县公安局洛党派出所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罗瑞刚 任凤庆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所长(保留正科级领导干部待遇);
吴子鹏 任凤庆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施荣斌 免去凤庆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奎 洪 免去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职务;
董 江 免去凤庆县公安局凤山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杨红芳 免去凤庆县公安局警令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万林 免去凤庆县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李全灵 免去凤庆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凤庆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