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族乡人民政府:
现将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文件的通知》(临财社〔2022〕9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调整对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补助标准和资格确认条件的通知
2.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文件的通知
凤庆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