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庆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19〕39号)文件的要求,凤庆县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个人相关资料经各乡镇政府初审,并报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经审核有707人符合补助要求,现将凤庆县离岗乡村医生补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在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与凤庆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83—4217026
附件:凤庆县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人员名单
凤庆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