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消费,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08批次样品,其中:蔬菜88批次,水果2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蔬菜88批次,合格样品84批次;水果20批次,合格20批次。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通告,并提示广大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