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号)
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定于2024年9月下旬组织召开《凤庆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办法》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凤庆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下旬。
地点: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会议室。
三、听证代表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组成
1.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由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陈述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旁听人等组成。
2.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员2名,邀请新闻媒体记者1名。
(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16名,包括:公众代表2名,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相关部门代表14名。其中: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县人大办、县政协办推荐),法律工作者1名(县司法局推荐)、相关政府部门人员(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凤庆管理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住建局)各一名。
四、听证代表征集方法和报名条件
(一)名额分配
本次听证代表拟定16名。
(二)报名条件
1. 参加听证会人员要求为凤庆县辖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公民(年龄在18—60周岁以内,男女不限);并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如实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 对凤庆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实施办法能够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3. 允许公开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或住址)等信息。
五、报名办法
凡有意成为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可在2024年9月6日—9月12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住建局三楼(308室)报名;联系人:郑建国,联系电话:4211047;传真:4211047;邮箱:fqxzjjbgs126.com。
六、分配名额的确认
听证机构接受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后,按规定程序研究确认,并在第2号公告中予以公示。
七、其他事项
1. 听证代表确定后,将在听证会举行前7个工作日通知听证代表,并在相关网站公布名单。
2. 听证会相关材料将在听证会举行前7个工作日送达听证代表。
3. 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特此公告
凤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