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凤庆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的通知》(凤财农发〔2024〕28号)文件,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项目)50万元,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已提交至领导小组,目前领导小组已批复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工作方案》《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 和《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 等有关规定要求,为加强我县财政衔接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分配计划批复情况公示如下:
资金分配批复文件名称:《凤庆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请求批准2024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分配计划的请示>的批复》
资金分配批复文号:凤巩固振兴组〔2024〕11号
资金规模:50万元
资金分配:新建凤尾苗民间手工艺品加工车间1个200平方米,配套供电、挡土墙、扫帚苗晾晒场等附属设施建设。
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类型:以奖代补任务
公示期为10天,即: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6日,如有异议,请与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登红
联系电话:0883-4212266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