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提高公众对生活饮用水水质信息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的规定,现将2023年1-3季度凤庆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公布如下:
一、监测情况
(一)监测点位
凤庆县城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个,即:凤庆县安庆河、凤庆县叠水河,均为地表水水源地。
(二)监测项目
2022年1-3季度,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临沧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凤庆县县城在用的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凤庆县安庆河、凤庆县叠水河)开展了监测。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69项监测分析。
(三)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水源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每项指标均符合相应标准要求时,认定水质合格。
二、评价结果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2023年1季度安庆河水源地水质状况为优,达Ⅱ类标准;叠水河水源地水质状况为优,达Ⅰ类标准。2023年2季度安庆河水源地水质状况为优,达Ⅰ类标准;叠水河水源地水质状况为优,达Ⅰ类标准。2023年3季度安庆河水源地水质状况为优,达Ⅱ类标准;叠水河水源地水质状况为优,达Ⅰ类标准。凤庆县2个地表水水源地凤庆县安庆河、凤庆县叠水河水质状况均为优,达优率为100%。
评价结果详见下表:
序号 |
监测时间 |
水源地名称(监测点位) |
水源类型 |
达标情况 |
超标指数及超标倍数 |
一季度 |
2023年1月12日 |
安庆河 |
河流型 |
达标 |
无 |
叠水河 |
河流型 |
达标 |
无 |
||
二季度 |
2023年4月12日 |
安庆河 |
河流型 |
达标 |
无 |
叠水河 |
河流型 |
达标 |
无 |
||
三季度 |
2023年7月4日 |
安庆河 |
河流型 |
达标 |
无 |
叠水河 |
河流型 |
达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