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凤庆曙光医院)
发布日期:2024-12-19 03:51
作者:临翔区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凤庆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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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县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医保处字﹝2024﹞第2

被处罚人

凤庆曙光医院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17

违法事实

虚构服务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22548.00元(贰万贰仟伍佰肆拾捌元);2.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金额(元)

22548.00

处罚依据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云南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则(修订版)》第七条第五款第八条第五款

处罚机关

凤庆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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